2026年第149期(总第578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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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网友“hujtrql”留言:5月14日,我带孩子到长沙县某零食超市购置零食,次日孩子食用麻花时发现味道发苦、带有浓重霉臭味。我随即携带购物小票与变质商品前往门店交涉,店员核验后联系店主,店主确认商品变质,却要求我自行联系厂家处理,我对该处置方式十分不满。

专业解答
王刚律师〔上海市汇业(长沙)律师事务所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2025修正)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,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,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。接到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,接到赔偿诉求应当先行赔付,不得推诿;在先行赔付后,责任人内部再进行追偿:属于生产者责任的,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;属于经营者责任的,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。
建议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;也可直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投诉举报,并妥善留存消费凭证、变质食品实物、食品霉变照片等相关证据。若举报投诉无果,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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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洁 陈沁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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